§1.2 频率与概率(Frequency and Probability)
从试验记录到概率模型
前置知识:样本空间、互斥与事件运算。
频率(frequency)是观测比例;概率(probability)是模型赋予事件的可能性数值。用频率估计概率,用公理推导概率公式。
频率及其性质
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 \(n\) 次试验,事件 \(A\) 出现 \(n_A\) 次,则
\(n_A\) 是次数(count);\(f_n(A)\) 是比例,同样次数的不同试验批次可有不同频率。
对于同一批试验记录:
若 \(A_1,\ldots,A_k\) 两两互斥,计数不重叠,故
频率的稳定性(Stability of Relative Frequency)
公平硬币的正面频率随试验次数增加趋于在 \(0.5\) 附近稳定,但不必逐步靠近。

自绘。三组固定种子的模拟数据;横轴为对数刻度,不是课堂观测记录。来源与许可。
用频率稳定值解释 \(P(A)\) 或 \(\Pr(A)\),称为概率的统计性解释(statistical interpretation):
- 有限次试验的频率通常不精确等于概率。
- 频率可以持续波动,不必单调逼近或最终固定。
- 一次观察到 \(f_n(A)=0\),不能推出 \(P(A)=0\)。
- 稳定性需要合适的重复试验模型。
概率的公理化定义(Axiomatic Definition)
在给定样本空间上,概率 \(P\) 为事件赋予实数,并满足三条公理。
非负性(Non-negativity)
规范性(Normalization)
可列可加性(Countable Additivity)
若 \(A_1,A_2,\ldots\) 两两互斥,即 \(A_i\cap A_j=\varnothing\)(\(i\ne j\)),则
仅适用于可列、两两互斥的事件;重叠事件不能直接相加,不可列个单点不能照此求和。
公理不指定具体概率值;命中率等数值由题意、模型或观测确定。
由公理推出的基本性质
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零
证明:可列可加性中取 \(A_1=S\)、其余 \(A_i=\varnothing\),得 \(1=1+\sum_{i=2}^{\infty}P(\varnothing)\),再用非负性。
有限可加性(Finite Additivity)
若 \(A_1,\ldots,A_n\) 两两互斥,则
证明:在这些事件后补上可列个空集,再应用第三条公理。
补事件公式(Complement Rule)
由于 \(A\cup A^c=S\) 且 \(A\cap A^c=\varnothing\),
这常用于“至少一个”的题目:先求“一个都没有”,再用 \(1\) 减去。
单调性(Monotonicity)与差事件
若 \(A\subseteq B\),可以把 \(B\) 分成互斥的两部分 \(A\) 与 \(B-A\),于是
因此 \(P(A)\le P(B)\)。再由 \(\varnothing\subseteq A\subseteq S\) 得到
对任意两个事件,正确的差事件公式是
因为 \(B=(AB)\cup(B-A)\),两部分互斥。只有在 \(A\subseteq B\) 时,才可以把 \(P(AB)\) 换成 \(P(A)\)。
加法公式与容斥原理
两个事件(Addition Rule)
证明:将 \(A\cup B=A\cup(B-A)\) 互斥分解,再用差事件公式;减去一次重复计入的交集。
若 \(A,B\) 互斥,才简化为 \(P(A\cup B)=P(A)+P(B)\)。
三个事件
三重交集先加三次、再减三次,需补回一次。
有限个事件:容斥原理(Inclusion–Exclusion Principle)
各重交集交替加减,无需互斥;应用见配对问题。
概率为零不等于不可能
总有 \(P(\varnothing)=0\)、\(P(S)=1\),但反向推断一般不成立:
反例:在 \([0,1]\) 上均匀取一个数。取
\(P(A)=0\) 但 \(A\) 非空;\(P(B)=1\) 但 \(B\ne S\)。概率为 1 称几乎必然(almost surely),允许零概率例外。
均匀取点时,若单点概率同为 \(c>0\),任取 \(m>1/c\) 个点,由有限可加性其概率为 \(mc>1\),矛盾;故单点概率为零,无需不可列求和。
具体长度比计算见几何概型。
作业|习题一 B1:包含关系与互斥
题目。\(P(A)=P(B)=0.3,P(C)=0.4\);\(A\) 发生则 \(C\) 必然发生,\(B,C\) 互斥。求:(1)\(C\) 发生而 \(A\) 不发生;(2)\(A,B\) 至少一个发生;(3)三个都不发生的概率。
解析。由题意 \(A\subseteq C\),\(BC=\varnothing\),所以 \(AB=\varnothing\),且 \(A\cup B\cup C=B\cup C\)。于是
只用包含与互斥,无需独立性。
例题:射击与事件分解
设 \(A=\{\text{甲击中}\}\),\(B=\{\text{乙击中}\}\),已知
目标不被击中即两人都没有击中:
甲击中而乙没有击中:
四类概率依次为:都击中 \(0.4\)、仅甲 \(0.3\)、仅乙 \(0.2\)、都未中 \(0.1\),和为 \(1\)。交集概率已知,无需假设独立。
例题:至少两人参加与容斥
设 \(A,B,C\) 分别表示三人参加,且
“至少两人”含三人全参加。记两两交集概率和为 \(T\);\(AB,AC,BC\) 的各重交集均为 \(ABC\),容斥得
故至少一人参加的概率为
思考题
题 1:\(P(A\cup B)=0.6\)、\(P(A)=0.3\),求 \(P(A^cB)\)。由互斥分解 \(A\cup B=A\cup(A^cB)\),答案为 \(0.6-0.3=0.3\)。
题 2:\(P(AB)=P(A^cB^c)\),\(P(A)=p\),求 \(P(B)\)。设共同值为 \(c\),由德摩根律和加法公式,
这只是两块区域的概率相等,不意味着 \(A\) 与 \(B\) 互逆。
题 3:若“\(A,B\) 至少一个发生时 \(C\) 必发生”,则 \(A\cup B\subseteq C\),所以一定有
包含关系只保证不等式,等号可能成立但不必成立。
易错点
- 相加前检查两两互斥;有重叠用容斥。
- 包含关系给概率不等式,不自动给等号。
- 概率为 0/1 不等于事件为空集/全集。
参考资料
主课件第 34–51 页;原始第一章课件第 26–44 页。